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很關(guān)心:中國古代為什么要裹小腳以及古時候女人裹小腳的真正原因這個問題,經(jīng)過小編整理各方面的資料,現(xiàn)做如下。
在中國,對于古代封建社會里的女孩來說,母親給她纏足是她走向成年的最痛苦階段。
纏足習(xí)俗始于唐朝晚期或五代時期(9世紀(jì)一10世紀(jì))宮廷當(dāng)中的舞女,后者纏足是為了更好的表演歌舞,而不是為了讓自己的腳變得畸形。
后來,皇宮里的宮女嬪妃們也開始羨慕起舞女那么曼妙的身姿,她們認(rèn)為這和纏足有著緊密的聯(lián)系。
于是大家都開始學(xué)著舞女的樣子纏足,成為了中國封建社會最早一批的小腳女人。
但是早期的纏足依然只有宮廷里的女性和達(dá)官貴人的女眷才會使用。
到了明朝早期,留有天足(自然生長,未纏足)的女子已經(jīng)成為人們的嘲笑對象。
到了19世紀(jì),80%的中國女性都會纏足(除了八旗女子,但是到了清朝晚期,八旗漢化越來越嚴(yán)重,很多八旗女子也開始了纏足)。
那些留著天足的女子通常來自社會最底層,比如雜藝人、乞丐、粗使丫頭等等,或者來自少數(shù)民族及擁有特殊文化的少數(shù)群體,如蒙古族、苗族、藏族、客家人等族群。
在中國,不同地域之間也有較大差異,在四川、福建、貴州等偏遠(yuǎn)地區(qū)省份的鄉(xiāng)村,女性纏足比率相對比較低,而在河南、山西、江蘇、浙江等中原地區(qū)或江南地區(qū)的人口大省或經(jīng)濟重省,即使是女乞丐和女挑夫也都纏過足,變成小腳。
《笠翁筆記》中記載明朝有一位姓周的宰相,以千金購買一美人,名為「抱小姐」,她的腳小到寸步難移,每次行走都必須別人抱著走。
李笠翁對此評論到:“選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則可一目了然,倘若由粗以及精,盡美而思善,使腳小而不受小腳之累,兼收腳小之用,則又比手更難,皆不可求而可遇也。
因腳小而難行,動必扶墻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腳小而致穢,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維何?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p>
晚清時期福格寫的《聽雨叢談》中記載,人們往往“以足之纖鉅,重于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為恥,夫以為辱,甚至親串里黨傳為笑談,女子低顏,自覺形穢”。
所謂纏足就是用長約三米、寬約五厘米的裹腳布(和綁帶很像)把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綁起來,使其都蜷曲在腳底,然后再把綁帶緊緊地纏在腳后跟上,使腳背成為弓形。
纏足力度是逐漸增大的,通常情況下,年齡越小纏足越容易,年齡過大足骨已經(jīng)長成,就算是飽受痛苦也纏不出“三寸金蓮”。
由于裹得又緊又密,血液循環(huán)不良,身體的重量完全施于面積更小的腳底板,造成兩只腳因疼痛無法動彈。
而且隨著纏足力度越來越大,給女孩帶來的疼痛也一直不會停止,血和膿浸透了綁帶,接下來,纏足女子腳上的肌肉也萎縮了,皮都掉了。
在纏足過程中,潰爛、發(fā)熱、紅腫那是稀疏平常、家常便飯,甚至?xí)行≈好訝€脫落或者一兩個腳趾爛掉這種極其損害身體健康的情況出現(xiàn)。
這個過程徹底結(jié)束后,纏好的小腳就成了“三寸金蓮”。
此后,女孩子們的腳不再疼了,但是往后余生,她們卻成了拐子,瘸子,只能一直跛著腳走路,在沒人幫助,沒人攙扶的情況下很難走出家門,這就是所謂的需要抱起的“嬌弱美人”
封建社會是典型的男權(quán)社會,男人們癡迷于纏足女人穿的繡花小鞋,纏足女人搖搖擺擺地走路和她的翹臀都能喚起男人的沖動,男人們都幻想著愛撫女人的三寸金蓮,在古代傳統(tǒng)文化中,女性的腳屬于極其私密的地方,不會輕易給男人看和撫摸。
在封建社會中的中國男性來說,女人有漂亮的臉固然很好,但擁有一雙小腳更能增加對自己的吸引力。
小腳不僅是美的,更代表著小腳女人出身上層社會并受過良好教育。
長著天足的女人,找到一個社會地位優(yōu)越的丈夫是很不容易。
纏足極大的限制了女性的活動范圍,因此在實際上有助于強化元明清時期理學(xué)禮教宣揚的女性美德以及將女性隔離在男權(quán)社會之外的理想。
一個女人被限制,被圈禁在家中,就沒有學(xué)習(xí)的必要,畢竟“女子無才便是德”,也沒有了解外界社會的必要,對外界社會也就沒有認(rèn)知,這樣她就能保持無知,無智,無能,無才,自然也就無法和男人爭權(quán)。
因此可以說,纏足也是確保男性地位和使女性奴化的一種有效方法。
關(guān)于古時候女人裹小腳的真正原因以及過中國古代為什么要裹小腳的相關(guān)知識,還有不懂的方面可以評論區(qū)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