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證的性質:信用證是由銀行開具的,銀行作為中立者不會偏向于以及幫襯客戶,所以銀行在開具信用證之前需要保障銀行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信用證的性質就是只需要受益人根據(jù)信用證的規(guī)定行事那么銀行就會對受益人付款。
二、信用證的特點:
1、信用證是由銀行開具的,所以是以銀行的信用作為擔保,也就是說銀行開具信用證之后實際付款人是銀行;
2、信用證雖然是根據(jù)合同而開立的,但信用證是單獨的屬于合同之外的單獨契約,所以是不受合約約束的;
3、信用證是單據(jù)買賣,與貨物的狀態(tài)是沒有關系的。換句話說信用證只負責管單據(jù),別的都是不管的。
信用證指的就是銀行根據(jù)進口人(買方)的申請,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確保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guī)定的情況下,以這家銀行或其特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可以超過要求金額的匯票,并按照規(guī)定隨附裝運單據(jù),按期在特定地點收取貨款。
一、對出口商的作用:
1、保證出口商憑與信用證要求相符合的單據(jù)獲得貨款;
2、出口商可以按時收匯;
3、出口商可憑信用證通過打包貸款或者是押匯獲得資金融通。
二、對進口商的作用:
1、保證進口商可以按時、按質、按量收到貨物;
2、進口商可以憑個人的資信以及開證行對個人的信賴,少交或是免交一部分押金,進而獲得資金的融通。
三、對銀行的作用:
1、可利用進口商在申請開證時交的押金或者擔保品為銀行利用資金提供便利;
2、在信用證業(yè)務中,銀行每做一項服務均可取得各種收益,如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保兌費、修改費等各種費用。
本文主要寫的是信用證的性質和特點是什么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