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期信用證:在開證行或是付款行拿到符合信用證簽訂條款以及信用證單匯票或是相關信用單據(jù)之后,可以立刻履行該行的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2、長遠信用證:開證行或是付款行在受到信用證的相關單據(jù)時,在信用證的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該行相關的付款義務,此類信用證有90天之內、90天到360天以及360天以上三種不同的期限;
3、假遠期信用證:受益人按照信用證規(guī)定開設了遠期匯票,此匯票由付款行進行貼現(xiàn),并且雙方規(guī)定一切的利息以及費用由開證方承擔。這類信用證對受益人來說本質上就是即期收款,只不過是在信用證中有假遠期的條例。
1、用是否是由貨運單據(jù)劃分信用證,分為兩種:跟單信用證以及光票信用證;
2、以開證行所要履行的責任義務為標準,信用證可分為:不可撤銷信用證以及可撤銷信用證;
3、用有無銀行保證兌付作為依據(jù)可分為:保兌信用證以及不保兌信用證;
4、根據(jù)付款時間的不同,信用證則可分為:即期信用證、遠期信用證以及假遠期信用證;
5、根據(jù)是否可轉讓信用證可分為:可轉讓信用證還有不可轉讓信用證;
6、紅條款信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