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個工程的工程質量已經成為企業(yè)和建筑方以及國家等多方最為關注的一個問題。工程質量不過關的話,其他的一切都免談。如果出現(xiàn)了工程質量事故,國家會依據(jù)事故的等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的。我國對于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那么,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是怎么規(guī)定的?
國家現(xiàn)行對工程質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進行分類,其基本分類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般質量事故
a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
b影響使用功能和工程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的。
2)嚴重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嚴重事故
a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
b嚴重影響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
c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
3)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類條件之一者為重大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
a工程倒塌或報廢;
b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傷3人以上;
c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按國家規(guī)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于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fā)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以下四級: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為二級;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4)特別重大事故:凡具備國務院發(fā)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guī)定》所列發(fā)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上述影響三個之一均屬特別重大事故。
5)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為質量問題。
可以看出,在我國工程質量的事故分類,按照事故所造成的后果進行分類。一般有一般質量事故、嚴重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幾種。如果過程事故重大,造成后果極其嚴重的話,那么,再調查清楚原因以后,相關的人是會受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