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勞動合同,在期限屆滿之前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進行協(xié)商看是否續(xù)簽,如果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話,則員工可以視情況向公司主張賠償。那么通常情況下,公司不續(xù)簽勞動合同離職怎么賠償呢?要是你不清楚,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公司不續(xù)簽勞動合同離職怎么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nèi)的雙倍工資,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
一般而言,沒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算作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可以通過支付解除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來解除合同,那不是問題的關鍵。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shù):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相關法律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一般在計算這類賠償?shù)臅r候,需要搞清楚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是多久,一般工作滿一年的,就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但最多只能支付12個月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