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規(guī)定誣陷罪判什么罪?
對誣陷行為是按照誣告陷害罪定罪的,構成誣告陷害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guī)定。
二、誣告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嚴重的;
2、誣告陷害的手段惡劣的;
3、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的。
三、涉嫌誣告陷害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四、誣告陷害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jù)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xiàn)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qū)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xiàn)。但對于同一地區(qū)、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綜上所述,在我國法律制度中并沒有誣陷罪,誣陷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以誣告陷害罪定罪。事實上,正常情況下想要誣告陷害他人的這種目的是無法得逞的,因為對任何犯罪行為的定罪都是以證據(jù)為準的,如果是捏造的事實,是經(jīng)不起查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