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規(guī)定結婚假多少天?
婚假最新規(guī)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只針對國營企業(yè)。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二、拓展資料:
人口計生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jù)《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據(jù)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是按照標準結婚年齡結婚,男22歲女20歲結婚的話,用人單位必須批準3天的婚假。如果是按照國家晚婚規(guī)定結婚的話,男25歲,女23歲的的話,但目前我國法律最新規(guī)定已經(jīng)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guī)定,晚婚晚育的不再享受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