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記卡、貸記卡和信用卡有什么區(qū)別?這應該很多朋友知道卻解釋不出來的問題,下面小編就來解釋一下。
1、借記卡
借記卡(Debit Card)是指先存款后消費(或取現),沒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其按功能不同,又可分為轉帳卡(含儲蓄卡)、專用卡及儲值卡。是一種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購物消費等功能的信用工具,它還附加了轉賬、買基金、炒股等眾多理財等功能,還提供了大量增值服務。
2、信用卡
信用卡分為貸記卡和準貸記卡,而貸記卡就是狹義上的信用卡,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卡。
3、貸記卡
貸記卡是指發(fā)卡銀行基于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信用卡,具有信用結算、轉賬結算和存取現金等功能。
持卡人不必在發(fā)卡行存款,就可以"先購買,后結算交錢"。根據客戶的資信以及其他情況,發(fā)卡行給每個信用卡賬戶設定一個"授信限額"。一般發(fā)卡行每月向持卡人寄送一次賬單,持卡人在收到賬單后的一定寬限期內,可選擇付清賬款,則不需付利息;或者付一部分賬款,或只付最低還款額,以后加付利息。此種信用卡是目前流通最為廣泛的支付卡種,其核心特征是信用銷售和循環(huán)信貸。
持卡人在使用貸記卡透支消費時,可以享受最長56天的免息期,如果還款有壓力,還能申請最低還款。但是把錢存在貸記卡(信用卡)里是不能享受銀行利息的。
4、準貸記卡
準貸記卡是持卡人需先按發(fā)卡銀行的要求存上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的賬戶的準貸記卡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fā)卡銀行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信用卡。
準貸記卡也是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信用卡,是在我國信用機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產生的,它的出現和發(fā)展為貸記卡的普及打下了不可忽視的基礎。準貸記卡兼具貸記卡和借記卡的部分功能,一般需要交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使用時先存款后消費,存款計付利息,在購物消費時可以在發(fā)卡銀行核定的額度內進行小額透支,但透支金額自透支之日起計息,欠款必須一次還清,沒有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