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險是指保險雙方當事人經(jīng)過協(xié)商,確定保險人承??杀说牡谋壤?余下部分由投保人自保的一種保險分攤方式。采取共同保險的目的是對于建筑物等價值比較高的標的實行差別費率,凡是保險人承保比例高的標的的費率可以略低于承保比例低的標的的費率標準,以體現(xiàn)公平負擔保險費的原則。采取這種承保方式的原因是由于保險標的的損失主要是部分損失,如果投保人不足額保險的比例過高,則發(fā)生損失的機會相對較高。如果不考慮承保標的的比例,采取統(tǒng)一的費率標準,則對于足額保險的投保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投保人在投保價值比較大的標的的時候,可以與保險人商定共同保險的比例,如果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后,只要保險標的損失時的實際價值達到共同保險規(guī)定的比例,則被保險人的損失就可以獲得足額賠償。共同保險業(yè)務(wù)理賠的計算公式如下:賠款=損失額X保險金額/(保險價值X共同保險比例)例:保險金額80萬元,共同保險比例為80%,損失時的實際價值為100萬元,損失額為50萬元。在不考慮共同保險比例的情況下,保險人應(yīng)承擔的賠款為:賠款二50萬損失金額X保障程度(80萬保險金額/100萬保險價值)=40萬元在共同保險方式下,保險人應(yīng)承擔的賠款為:賠款=50萬損失金額X80萬保險金額/(100萬保險價值X80%共同保險比例)=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