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一般為七日,有重大、復雜線索,經(jīng)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是需要在七天內(nèi)進行**,如果遇到有重大或者是比較復雜的案件,那么是可以延長到三十日,對于執(zhí)法人員在立案之后就需要依法的進行偵查,這樣才能確定合理的審判。
符合管轄范圍就應當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刑事案件立案也需要符合條件才能獲得受理,而對于立案的期限也是需要在七天之內(nèi)進行**,如果遇到案件比較復雜的就可以依法的延長,所以,不同的案件作不同的處理,如果執(zhí)法人員不同意受理的話,那么也會說明其理由,達不到立案的標準是不會承擔刑事的責任。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請復議。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jīng)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nèi)送達控告人??馗嫒藢Σ涣笡Q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內(nèi)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后十日內(nèi)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控告人。
對于人民檢察院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應當在七日內(nèi)制作《不立案理由說明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通知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認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應當在十五日內(nèi)決定立案,并將立案決定送達人民檢察院。
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是嚴厲的打擊一切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如果是我國的犯罪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之后,犯罪情節(jié)達到了刑事立案的標準的,此時是需要公安機關及時的立案偵查的,并且在充分的調(diào)查取證之后,移交給人民檢察院,讓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