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申請再審期限是多久?
申請再審期限是六個月。以下情形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出: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是偽造的;據(jù)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枉法裁判行為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fā)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第二百零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查,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靠前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二、申請再審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提出。
1、期間。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nèi)提出;
2、管轄法院。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diào)解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提交的材料。
(1) 再審申請書;
(2) 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3) 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jīng)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jīng)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4) 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jù)復印件;
(5) 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jù)材料;
(6) 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7) 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再審申請的受理。
(三)再審申請的審查。
1、審查期限。
2、審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決定。
1、決定再審。在審查期限內(nèi),人民法院根據(jù)審查結果,決定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案件再審的,應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該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2、駁回申請。認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審情形的,用通知書駁回申請。
綜合上面所說的,申請再審是屬于案件當事人所擁有的權利,但再申請再審時一定要有新的證據(jù),同時需要在判決書出來六個月內(nèi)提出來,這樣法院才會再次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guī)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