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是按照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來進行兩倍的賠償,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新法實施前已經(jīng)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雙方應在新法實施后及時補簽書面勞動合同,最遲應在新法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nèi)補簽書面的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秳趧雍贤ā芬?guī)定,屬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簽。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二、如何賠償勞動者?
(一)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雙倍工資實質(zhì)上是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而不是用人單位欠發(fā)勞動者工資,理應受到一年仲裁時效的限制。
與勞動者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沒有及時行使解除權,即使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歸結(jié)于勞動者,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二)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
在勞動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經(jīng)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其中第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
(三)雙倍工資雖然字面意思為工資,實質(zhì)上是比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其性質(zhì)是賠償金。
在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作為賠償,但是由于用人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經(jīng)支付勞動者一倍工資,所以勞動者只能主張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
像我們國家勞動合同的簽訂,對于勞動者本人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說法律當中明確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如果超過一個月仍然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就是屬于違法違規(guī)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