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合同所有類型都有哪些?
1、技術開發(fā)合同
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托開發(fā)合同和合作開發(fā)合同。技術開發(fā)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yè)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可參照技術開發(fā)合同的規(guī)定訂立合同。
2、技術轉讓合同
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引進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技術咨詢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咨詢服務,另一方支付咨詢報酬的合同。
4、技術服務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和承攬合同。
二、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
技術合同作為一項法律行為和一項科學技術工作,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guī),維護公共秩序的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干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則。
(2)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民法典》中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準則,這些原則適用于訂立、履行各類合同。
(3)有利于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有利于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的原則上我國法律確定技術合同規(guī)范、設計技術合同機構時的指導思想,也是技術合同的特有原則。
技術合同是諸多合同中的一種,公民、單位等若是想要通過簽署此類合同獲得經濟利益,那么一定需要在擬定合同的時候,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同時也需要確定擬定合同的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