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入室搶劫罪量刑標準,是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入室搶劫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guī)定,“入戶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對于入戶***,因被發(fā)現(xiàn)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戶搶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依據(jù)簽署解釋,對于“入戶搶劫”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guī)范,即規(guī)定:認定“入戶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一是“戶”的范圍?!皯簟痹谶@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現(xiàn)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為功能特征,后者為場所特征。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征的,也可以認定為“戶”。
二是“入戶”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搶劫行為雖然發(fā)生在戶內(nèi),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場所,而是在戶內(nèi)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于“入戶搶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必須發(fā)生在戶內(nèi)。入戶實施***被發(fā)現(xiàn),行為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fā)生在戶內(nèi),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如果發(fā)生在戶內(nèi),不能認定為“入戶搶劫”。
犯罪分子入室搶劫的違法行為,顯然是屬于嚴重惡劣的搶劫違法行為。相關情況的處理上,一般只要存在搶劫的行為,就可以認定為搶劫罪,因為搶劫罪是屬于行為犯罪,入室搶劫的具體處理由司法機關調(diào)查后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