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流程
一、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書
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1、協(xié)議雙方的名稱(姓名);
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
4、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訂立協(xié)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
6、協(xié)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二、到工商局**變更登記
(一)需要準備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股東共同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須核對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5、其它相關資料:
6、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同意股權轉讓(包括標的、方式、價格等),股東權利義務的變更;
7、新、舊股東簽字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包括轉讓標的、轉讓方式、價格、雙方的權利義務等);
8、新股東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yè)法人股東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由原登記機關加蓋印章);
9、登記機關認為應該提交的股權交割證明(如轉賬憑證等);
10、新董事、監(jiān)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
11、新或舊股東屬全民企業(yè)的提交國資部門批準文件,屬集體企業(yè)的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購股權的提交股東會同意收購的決議(收購金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
13、新股東會決議,內容:確認股東的***比例、金額,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監(jiān)事等人員任免(如董事變動,需提交董事會決議重新選舉董事長,進行人事分工)。
(二)**流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yè)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fā)照窗口換發(fā)《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