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一般首選協(xié)議方式,但如果無法協(xié)商一致的話,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了,此時首先要確定的是離婚案件管轄法院。那么大家知道這個離婚案件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嗎?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離婚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1、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guī)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這是由于我國的離婚管轄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離開戶口所在地到***時已經連續(xù)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各地法院在級別管轄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離婚案件由基層即個區(qū)縣人民法院管轄,但如果夫妻雙方有爭議的財產超過了5000萬元,一審就需要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當然絕大多數(shù)案件的離婚管轄法院,一審都是在各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里審理的。
3、我國對離婚管轄的具體規(guī)定:
(1)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離婚訴訟的程序是什么
1、***階段
法院離婚程序靠前步,***。***需要的材料有:***書及***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jù)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yǎng)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jù)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通常離婚案件都是由各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但具體是由哪里的基層人民法院行使管轄權呢,這也是有講究的。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實踐中可能出現(xiàn)特殊情況,如被告在服刑或當兵的,就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離婚案件管轄法院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