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權委托書格式是怎樣的?
授權委托書的格式一般應具備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事宜、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等。
授權委托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yè)、現(xiàn)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2.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第3款明確規(guī)定:“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yǎng)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
3.委托的權限范圍,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律師代書時一定要寫明確。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項事務**民事法律行為;B、特別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連續(xù)反復**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C、總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委托一般分為委托和代理委托。一般委托被委托人要在委托人的意愿下進行法律活動(如:訴訟,立遺囑,財產分割等),被委托人不得擅自放棄委托人的權利或處分財產,否則無效。代理委托被委托人享有委托人的所有權利(如:財產處分,撤訴等)且具有委托人做出行為的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書的形式有口頭式和書面式之分,一般多為書面式。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托人有權終止委托協(xié)議,在委托人的委托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托人承擔,被委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范文:
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證: 受托人身份證:
委托事宜:
委托人 因在外地,不便前往 市** 手續(xù),特全權委托 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為前往相關部門**本人 手續(xù)并領取相關證明文書。
受托人在委托權限內簽訂的相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簽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被代理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蓋章)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委托人簽字(蓋章)
時 間:
綜上所述,如果因為個人沒有時間或者無法及時到場進行某些特定業(yè)務的話,只要是不涉及到人身的問題都是可以委托的,但是因為委托不僅會有責任的產生還會可能必須消耗必要的成本,所以就需要和委托的人簽訂相應的授權書來保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