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登記的時候要求雙方都要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的條件,另外也要提供一定的證件材料,這樣工作人員也好作出相應的審查。那此時要求當事人提供哪些證件呢?也就是說登記結婚需要什么證件?對此,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登記結婚需要什么證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本;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系。
二、沒有戶口本能不能登記結婚
婚姻登記條例規(guī)定,**婚姻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提交戶口簿,但各地婚姻登記機關普遍反映,很多當事人難以提供戶口簿。
如個別偏遠地區(qū)還沒有規(guī)范的戶口簿,許多農村居民的戶口簿由鄉(xiāng)(鎮(zhèn))公安派出所保管,而鄉(xiāng)(鎮(zhèn))公安派出所只給當事人出具戶籍證明;有些集體戶口的當事人提供不了集體戶口冊的正本,只能提供復印件,還有些當事人因為家庭干涉無法取得戶口簿,不少當事人特別是畢業(yè)后尚未落戶而要**結婚登記的大學生等等。
對于以上這些情況,民政部新出臺《意見》中都作了相應規(guī)定:
1、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婚姻登記;
2、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婚姻登記;
3、當事人未**落戶手續(xù)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
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自然在我國境內申請登記結婚的證件要求也是不一樣的,但在結婚條件上面對大家都是一視同仁。關于登記結婚需要什么證件的問題,小編就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如果現實中材料不齊全的話,則就無法當場領到證,對于當事人而言也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