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貨合同毀約賠償標準是多少?
訂貨合同毀約賠償標準在法律上并未明確規(guī)定,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shù)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zhí)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二、具體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guī)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需要明確的是,訂貨合同在簽訂后,雙方是需要根據(jù)實際來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的,對于一方因違約造成了另一方的損失的,顯然是構成了對他人權益的侵犯,是需要進行賠償處理的,如果對違約金的認定無法協(xié)商的可以***到法院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