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怎么處理判幾年?
犯重婚罪的,民事處罰是需要賠償無過錯方遭受的損害,刑事處罰是處二年以下***或者拘役。重婚不僅會破壞家庭的和諧,還會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所以我國將重婚罪界定為刑事犯罪,通過刑事處罰來遏制這種情況的發(fā)生。比如甲犯重婚罪,和第三者結婚,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或者拘役。
二、遭遇重婚時怎么解決
重婚罪在法律上是屬于“不告不理”的自訴案件,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否則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主動受理的。但是重婚罪也是可以轉化為公訴的,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其他公民告知檢察機關控告或者當事人證據(jù)不足由公安機關提供協(xié)助時可以轉化為公訴案件。
重婚罪屬于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證明重婚罪的證據(jù)一般為以下幾種:
1、存在兩次法定婚姻的,可在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民政機構查詢其婚姻登記情況。
2、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親密照片、錄像等可證明存在事實婚姻的證據(jù)。
3、犯罪嫌疑人之前曾自愿寫下的保證書、懺悔書等證明之前存在重婚或出軌行為的證據(jù)(需要與其他能證明現(xiàn)在存在重婚行為證據(jù)共同提交)。
4、犯罪嫌疑人有私生子的,可讓居委、村委、計生部門或孩子出生醫(yī)院出具的證明及相關登記資料。
在重婚罪訴訟中,一般不能追加離婚訴訟,也不能在離婚訴訟中追加重婚,在“不告不理”的原則下,不能與民事離婚案件一并審理。
雖然1994年后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是在法律上,特別是刑法對重婚罪的認定上,事實婚姻仍是認定重婚罪的一大標準。如果先登記婚姻,而后與他人只是同居而不存在夫妻關系的名義,并且群眾并不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屬于婚內出軌,并不屬于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