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由公安交警部門作出的,而一般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先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了勘驗、檢查,并且了解了雙方的情況之后,才會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認定書,其中主要對雙方需要承擔的責任作出劃分。那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能下來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能下來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如何審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作出。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必須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作出。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審查
1、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作出。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事故認定書必須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作出。實踐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往往沒有附鑒定人資格證明,而審判人員也未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如我院審查的史某不服法院的某道路交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該交通事故發(fā)生在鄉(xiāng)村道路上,其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由派出所的民警作出的,該民警并無鑒定人的資格。法院審理該案時并未對鑒定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2、公布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序。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存在著這樣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手續(xù)不規(guī)范,有的根本沒有送達有關當事人,有的只送達當事人一方而沒有送達另一方;二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雖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了有關當事人,但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如我院審查的多起該類民事申訴案件中,交管部門均未向當事人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及理由。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如果符合條件,則允許當事人之間私了。但大多數(shù)情況下都是由交警部門作出處理的,此時就要先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確定各自需要對此次事故承擔的責任比例。至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中規(guī)定一般是在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且之后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各個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