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到了檢察院會不會很嚴重
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致檢察院后,檢察院一般依據(jù)實際的案情作出***或者不***的決定,所以案件移送致檢察院算不算嚴重,依據(jù)案情而定。案件移送檢察院后將由檢察院審查***,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對于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對于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二、案子到了檢察院會不會怎么處理
案子已經(jīng)移交到檢察院代表著公安機關已經(jīng)結束了案子的調查取證工作,已經(jīng)交給檢察院對違法行為進行公訴。
凡需用提起公訴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靠前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子,應該作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而且寫出***意見書,連案卷材料、證據(jù)一同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同一時間將案子移送具體情況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的,應該記錄在案,隨案移送,并在***意見書中注明相關具體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靠前百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子,應該做出提起公訴、不***或是撤銷案件的決定。
三、案件到了檢察院后怎么處理
案件到了檢察院后,檢察院會不會對案件進行審查,然后做出下列處理:
1.經(jīng)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2.經(jīng)審查后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jiān)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3.經(jīng)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決定。
《刑事訴訟法》靠前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查清,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案件到了檢察院會不會很嚴重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客服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