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產假期多少天
小產假(也稱流產假)的休假期限是根據醫(yī)生診斷結論確定的。法定小產假的規(guī)定主要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不同情況下假期時間有所不同:
1、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2、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小產假期間,雇主應當支付婦女工資,并且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此外,法律也保護婦女在小產假期間的權益,禁止雇主因此而降低婦女工資或者解雇其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喪葬假期限可能會因地區(qū)、單位政策或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所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當地勞動保障部門,以了解具體的喪葬假休假期限和相關政策。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喪假規(guī)定多少天
一至三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
勞動者享有喪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但享有喪假人員的范圍和天數,未見相應的明確規(guī)定,所以只能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yè)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晚婚婚假多少天
依法**結婚登記的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