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倆結婚要彩禮是代表什么?
結婚給彩禮表示締結婚姻關系,彩禮是婆家的態(tài)度和人品三觀,千萬不能馬虎。彩禮又稱財禮、聘禮、聘財,是在締結婚姻時男方家向女方家贈送的聘金、禮金。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有時會把彩禮與婚前贈與混淆起來,但是兩者之間有這很大的區(qū)別。
彩禮的性質是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如果男女雙方未**結婚登記手續(xù)、雙方**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三種情況之一,要返還彩禮。
其實從意義上講,它有點兒像是一種契約關系,在未做結婚登記前,這種形式可以作為承諾的形式,畢竟把女兒養(yǎng)大,女方的父母也很不容易,男方給一些彩禮也是理所當然的,實際上大部分彩禮都是用作辦嫁妝所用。女性家庭接受彩禮后,也會反送物品給男方家庭,這叫回禮。
女方不承認彩禮不犯法。彩禮是當事人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的給付行為。如果男方已經給付彩禮的,而女方消失并且不承認彩禮,則可能會構成詐騙罪。如果男方或者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不能認定為彩禮。
二、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請求有什么?
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2、男女雙方未**結婚登記手續(xù);
3、男女雙方雖然**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過。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具有贈予的性質,的法律規(guī)定,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情況有三種,第1種是由于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第2種是給付彩禮之后,雙方并未**婚姻登記手續(xù)。第3種是雙方雖然已經**了婚姻登記手續(xù),領取結婚證,但婚后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