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項調查表明,我國的投保者中,近80%的人打算優(yōu)先購買健康險,其中首選就是重大疾病險。然而面對市場上種類繁多的重疾險,怎樣選擇才能避免花“冤枉錢”呢?今天小編就盤點整理了關于重疾險的“五宗罪”,讓你認清重疾險的真面目。
五宗罪之1:疾病種類越多,保障越全
目前重疾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一般有10種、20種、30種或40種,甚至還有宣傳可保障500多種疾病的重疾險。但是,是否列明的疾病種類越多,這款重疾險就越好呢?其實不然。
舉個例子,比如保單中只保10類疾病,其中“癌癥”這類重疾,雖然只有兩個字,但卻幾乎囊括了所有細分的癌癥類型(除原位癌),而那些號稱可以保障30種以上大病的重疾險,可能并不涵蓋只有“癌癥”這兩個字中所涉及到的其他癌癥類型。所以,只保障10種重大疾病的保險,未必比細分成幾十種具體疾病的重疾險少,反而更多。而它們之間的保費相差也并不太多。
五宗罪之2:剛買后確診,馬上獲賠
有很多投保人以為,購買保險不久后如果被確診重疾后,就可以立即獲得賠償。其實未必,重疾險都是有觀察期的。
什么是重疾險的觀察期?
觀察期是指自保單生效之日起,在一定的時間內罹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不賠或者只賠償部分保額。一般說來,重大疾病的觀察期一般在30天到1年,各保險公司條款上規(guī)定的都不一樣。
舉個例子
小A近日剛買了重大疾病險,這份重大疾病險的觀察期是90天,如果小A不幸在兩個半月的時候被確診罹患保單范圍內的重大疾病,那么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或者只賠償很少的一部分。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會導致無法獲得賠償,那就是投保人在投保時故意沒有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家族病史或之前曾經患病史,像這類因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的投保人,一旦確診患重疾,理賠時也是挺麻煩的。
規(guī)劃君聽說過這樣一個案例,曾經有投保人因患肝癌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在理賠調查時發(fā)現,客戶在投保前曾經患過慢性乙型肝炎,當時由于投保人因為忘了疾病史而沒有告知,最終,該客戶沒有能獲得理賠。
五宗罪之3:保額越高越好
保額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定,并非越高越好,保額越高,相應的保費也越多。
保額選擇多少,不僅要根據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來定之外,還要了解目前重疾的醫(yī)療花費情況。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通常在10萬元左,因此保額選擇10萬-20萬元比較適宜。低于10萬元的重疾險起不了什么保障作用,而超過30萬元對普通投保人來講,承擔的保費又太貴,也沒必要。
五宗罪之4:年紀大易生病,適合爸媽
有這份孝心固然是好的,但是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事實:重疾險對被保險人的年齡有明確的規(guī)定。
重疾險的購買最好不要等45歲以后才開始,那樣保費會出現“倒掛”的情況,即保費總支出和保障總額相當,甚至超過保額,很不劃算。舉個例子,一名25周歲的女性購買一份20萬元保額重疾險,每年需繳費4164元,共繳20年,共繳費8萬多元;而同樣一款保險,45周歲的女性購買,每年需繳16386元,只交12年,保費就與保障額相差無幾。
所以說“要想花費少,就要盡早?!薄?/p>
五宗罪之5:手有閑錢,保費一次繳清
有錢也別花的這么豪爽!
對于繳費時間較長的保險產品,規(guī)劃君建議大家盡量延長繳費期,不要一次性繳清。盡管很多保險公司會對一次性繳清保費,即躉繳,有一些價格上的優(yōu)惠,但對于以健康或生命為保障功能的保險來講,還是選擇年繳方式比較好。雖然看上去年繳所支付的總保費要多一些,但每次繳費量少,不會給投保人帶來太大的財務負擔。如果在繳費期間發(fā)生保險事故,就能獲得保額,這樣無異于減少了整體保費支出。如果你可以適當***,資產得到了增值,以及在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的影響下,年繳的成本未必比躉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