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險對于乘坐飛機出行的朋友來說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航空意外包括哪些內容您又是否仔細思考過?航空意外險包含航空身故或是航空意外致殘等,航空意外險受理條件,航空意外險受益人等等內容,今天就為您介紹一下航空意外險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公司為航空旅客設計這種針對性強的商業(yè)險種,從旅客踏入航班班級一直到飛抵目的地走出艙門之間,都是航空意外險的保障范圍。航空意外險的保險責任是乘客登機、飛機滑行和飛行并且著陸,當旅客在這個過程中飛機意外事故造成了旅客的身故或者殘疾,保險公司都應該依據保險條款的金額來給予賠付,身故賠付和殘疾賠付分別有條款規(guī)定,依照規(guī)定賠付。
航空意外險包含哪些情況?航空意外險包括三種情況。靠前種是在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身故了,這是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第二種是在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因飛機意外殘疾了,保險公司給付殘疾保險金。第三種是飛機意外,但是被保險人沒有身故或者殘疾,這時保險公司給付3萬元限額之內的醫(yī)療保險金。
航空意外險包含那些受益人航空意外險也是有受益人的,那么航空意外險包含那些受益人?其中,法定的繼承人分為靠前順序和第二順序靠前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航空意外險包含哪些銷售渠道?目前,我國航空意外保險(航意險)銷售渠道主要有兩條一條是保險公司通過自有的銷售渠道進行銷售;另一條是保險公司委托外部代理機構進行銷售。其中后者又分為專業(yè)代理和兼業(yè)代理兩種。從銷售方式來看主要有三種柜面銷售、電話銷售和網絡銷售。
航意險具有保險費用相對低廉、身故和高殘保額相對居高、保險責任相對簡單等特點,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航意險的銷售對象僅為航空旅客,絕大多數被保險人是在購買機票的同時經銷售人員推銷而與機票同時購買,或者在機場登機前臨時購買,如果投保手續(xù)過于復雜,交易時間過長,則會從根本上動搖航意險存在的基礎。
生活中,相當一部分航空旅客購買機票和航意險的交易行為是由他人代為完成的。在航意險的銷售代理和大量的購買代理中,投保人與被保險人、投保人與代理人等關系變得凝不清。保險公司沒有核保環(huán)節(jié),對未成年人的投保及保額限制、對指定受益人的信息采集等重視不夠,銷售過程長期存在著一些不合法、不合規(guī)之處。我國《保險法》于2009年修訂實施后,上述問題不僅更加突出,而且又增添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