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市面上重疾險產(chǎn)品眾多,其中守衛(wèi)者1號是您明智的選擇。那么,守衛(wèi)者1號保險責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或全殘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以及重大疾病、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下面看看詳細的介紹。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至18周歲以前身故或全殘,我們按本合同累計已交保險費(無息)向受益人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后且18周歲以后(含當日)身故或全殘,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額[基本保額為本合同保險費的計算基礎(chǔ),由您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向受益人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共100種,分為A、B、C、D、E五組,具體分組信息請見本合同“8.3重大疾病所屬組別”。
每組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次數(shù)以一次為限,給付后該組重大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累計給付次數(shù)以五次為限,當累計給付達到五次時,本合同效力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y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重大疾病,我們僅按一種重大疾病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輕癥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后經(jīng)認可的醫(yī)院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50種),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額的一定比例向受益人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每種輕癥疾病只給付一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保險金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本合同的輕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以三次為限,每次的給付比例分別為35%、40%、45%,本合同的基本保額不變,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y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輕癥疾病,我們僅按一種輕癥疾病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所患的疾病同時符合本合同所列的“輕癥疾病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中多項責任的給付條件,我們僅承擔保險金額最高的一項保險責任。
重大疾病、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
給付重大疾病、輕癥疾病保險金后,我們將豁免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輕癥疾病確診日后余下各期的本合同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守衛(wèi)者1號保險責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或全殘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以及重大疾病、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產(chǎn)品保障全面,可以提供全面的健康呵護,擁有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