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1.如果是醫(yī)療險,那么隱瞞病史投保10年了出險,保險公司一般是不賠的;
2.如果是其他的長期保險產(chǎn)品,比如重疾險,那么一般有兩年不可抗辯條款,意思就是保單生效兩年后,若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那么保險公司需要承擔理賠責任,進行理賠。但這并不意味著保單生效兩年后出險,保險公司一定會進行理賠。比如若是10年后被保險人出險的疾病就是隱瞞的疾病或者與其有關,那么保險公司還是可以拒絕理賠的;但若是10年被保險人出險的疾病并非隱瞞的疾病且與其無關,那么就還要看法院和保險公司如何決定了,但是大多數(shù)情況下,保險公司是可以承擔理賠責任的。此外,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有騙保行為,那么無論保單成立多久,保險公司都有權拒絕理賠。
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能夠拒賠并解除合同?
一般來說,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內(nèi)容為:“自保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若發(fā)生保險事故,那么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也就是說,需滿足以下五個條件,那么保險公司才能以“不如實告知”為理由解除保險合同:
1.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或重大過失不如實告知;
2.未如實告知的內(nèi)容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
3.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知道投保人有未如實告知的事項;
4.保險公司在知道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nèi);
5.保險合同成立之日起兩年內(nèi)。
因此,無論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的事項與確診的疾病是否相關,在保險合同成立之日起的兩年內(nèi),只要保險公司發(fā)現(xiàn)有未告知事項且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保險公司都可以依法享有解除合同權。但是過了兩年后,若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的內(nèi)容對于承?;蚣淤M的影響不大,且和出險情況沒有直接關系,那么保險公司大多可以承擔理賠責任。但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的內(nèi)容對于承?;蛘呒淤M的影響較大,且和出險情況有關系,那么保險公司一般會拒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