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保險就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人自愿組織起來,是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ブkU和保險又有所不同,互助保險的這種形式曾存在在各種互助合作的組織之中。保險與互助保險既有共同性的一面,更有其差異性的一面。
互助保險是一種保險公司,沒有股東,而是完全擁有其保單。本所有權或者延伸到所有的投保人或僅限于某些類別的保單。職工互助保險是由社會團體提倡和組織,廣大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所開展的一種操作成本低廉、形式靈活多樣,以互助互濟、分散風險為目的的民間保險。
【基本信息】
互助保險釋義:預交風險損失補償分攤金的一種保險形式
發(fā)展歷史:存在于古今各種以經濟補償為目的的互助合作組織之中
主要特點:群眾性、互濟性、公益性、民主性、靈活性
【主要特點】
1、群眾性
互助保險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群體行為,它的起源與擴展都是集中了許多人的共同意愿,是把每個參保人的個人需要匯集成群體的共同需要。保險項目的選擇和確定都需要適合大多數(shù)參保者的共同愿望。但是它在動員個人參保是又完全自愿,不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迫,因此它的產生和發(fā)展具有官方的群眾基礎。
2、互濟性
它是群眾自發(fā)興辦的、自籌資金互濟互助的組織,它的基點在于互助而不時自助,這種互助既不同于國家法規(guī)的強制,也不同于主觀上的自保,而是運用“大數(shù)法則”的規(guī)律,多數(shù)人共濟少數(shù)特定人的損失,這是互助保險得以存在的基礎。
3、公益性
互助保險是由民間團體主辦,始終本著自辦為主、政府鼓勵的形式,資金的管理與運營以社會公益為目的,是為職工謀取福利的一種形式。
4、民主性
互助保險在資金籌集、保障水平確定、保障項目選擇、本金的保值增值及分配方面,都由參保者民主選舉產生的領導民主決策,可以大大降低操作成本,成為低投高賠的實惠型保險。
5、靈活性
互助保險處于社會保險與商業(yè)保險之間,它可以吸收二者的長處,避免二者的短處,使用性較強,操作簡便。由于經濟發(fā)展不平衡,不同區(qū)域之間不同產業(yè)、不同行業(yè)、不同企業(yè)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實際情況靈活確立險種和利賠方式,因此可以各具特色,形式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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